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动真格了!七星关区教师再干这事就要受严惩!

云上毕节 2022-03-30

严禁七星关区公办教师

在民办教育机构兼职兼薪、有偿补课

区教育局教师工作股制定下发文件,

凡出现公办教师在民办教育机构兼职兼薪、有偿补课行为的,

一律从严从重从快处理。




原文如下:


毕节市七星关区教育局文件

七星教发〔2018]103号



毕节市七星关区教育局

关于严禁公办教师在民办教育机构(校外培训

机构、民办学校、民办幼儿园)兼职兼薪、组

织有偿补课的紧急通知


各乡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、中学,区直各校(园):


公办教师在民办教育机构(校外培训机构、民办学校、幼儿园)兼职兼薪、组织有偿补课,直接影响我区教育形象,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,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,扎实推进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的实施,学习、宣传、落实教育部《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、《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、《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(2018年修订)》(教师〔2018]18号)、《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》(教师〔2018]19号),根据2018年12月5日局专题会议精神,现就相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。


一、严禁我区公办学校(幼儿园)教师在民办教育机构(校外培训机构、民办学校、民办幼儿园)兼职兼薪、组织有偿补课。


二、我区中小学教师必须严格遵守《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,幼儿园教师必须严格遵守《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。


三、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,凡是我区公办学校(幼儿园)教师在民办教育机构(校外培训机构、民办学校、民办幼儿园)兼职兼薪、组织有偿补课的,一律严格按照《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(2018年修订)》(教师〔2018]18号)、《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》(教师〔2018]19号)从严从重从快处理


一是取消教师本人当年附加基础性绩效(注:上半年附加基础性绩效已经发放的,由学校予以追缴);


二是视情节轻重给予全区通报批评或党纪政纪处分


三是取消2年内评奖评优、职称评定的资格


四是处理决定存入教师个人人事档案并录入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


五是凡是出现教师在民办教育机构兼职兼薪、组织有偿补课的学校主要负责人,出现一起,扣除一个月附加基础性绩效,出现两起以上(含两起),扣除全年附加基础性绩效,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全区通报批评或党纪政纪处分。


毕节七星关区教育局

2018年12月6日


监制:王应军

编审:秦恒  编辑:李茜

本文来源:七星关区教育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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